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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3日,记者从教育部获悉,《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下发。计划显示,全国共72所高校参与招录,2023年共招录300人,专业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党史党建、心理学、管理学、国家安全学等。其中,各高校招收专职辅导员的比例须占招生名额的70%以上。
教育部解释称,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为定向培养招生计划,含在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的2023年博士生招生总规模和国家计划之内,招生名额不得挪作他用。
在报考条件上,通知明确,报考人员须专职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且在职在岗,高校思政课教师另执行其他专项计划,不在此范畴。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
此外,截至相应高校博士研究生报名之日,报考人员应专职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有2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年龄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报考招生培养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通知指出,各高校要结合培养目标制定专项培养管理方案,确保培养对象在就读期间及毕业后一定年限内持续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
通知强调,各委托招生培养单位要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规定,确保命题、制卷、保管以及考试现场管理、评卷等各个环节公平公正。复试工作由招生培养单位及其所在省级教育工作部门、所在学校共同组织。要组织包括指导教师在内的五人及以上复试小组考察培养对象的综合素质,结合考生考试成绩与工作实绩,择优录取,并对考生资格进行复查。
记者注意到,通知明确指出,各委托招生培养单位招收专职辅导员的比例须占招生名额的70%以上,专职辅导员的界定以《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为准。严格控制招收的本校生源数量,计划数为5个及以下的最多招收本校生源1人,计划数为6个及以上的最多招收本校生源2人。招生人数为9人的招生培养单位,原则上应有1个以上的名额招录西藏、青海、宁夏等省份的生源。
各委托招生培养单位要严格按照专项计划要求进行招生,不得放宽条件或调整名额。紧密结合专项计划的培养方向制定培养方案,就招生对象、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学分要求、学习年限与培养方式、理论与实践、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等予以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