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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部门: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天天新要闻

2022-12-17 19:04:51 来源:新京报


(资料图片)

12月17日记者从教育部获悉,近日人社部、教育部等八部门发布《关于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的通知》(下称《通知》),聚焦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完善政策扶持和孵化服务,最大限度释放创业动力。  

《通知》提出了总体要求:到2024年底,力争实现每年创业培训规模不少于200万人次、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新创业不少于30万人,返乡入乡创业人数累计超过1400万人,就业困难人员能够以更加灵活方式实现就业增收。  

对于高校毕业生群体,《通知》明确,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开展创业训练营、创业实训等活动,提供项目指导、风险评估、商业实战模拟等“沉浸式”体验,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意设计成果落地转化。  

同时,组织开展好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等赛事活动,发掘一批创新型企业和项目,培育一批创业主体。  

在创业环境优化方面,《通知》要求优化市场主体登记办理流程,提高市场主体登记效率,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等制度,实现集中办理、就近办理、网上办理、异地可办,提升市场主体登记便利程度。  

在创业政策扶持上,《通知》提出加快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加快推行电子化审批,实行全程线上办理,提升创业担保贷款申领便利度。简化担保手续,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免除反担保要求。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因疫情影响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可申请展期还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  

此外《通知》明确,允许个人经营、非全日制、新就业形态等灵活方式就业的劳动者在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充分利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场地资源,设立零工服务专区,结合实际动态调整服务大厅开放时间,免费向社会提供零工信息登记发布和求职招聘服务。对依托平台灵活就业的困难人员、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标签: 担保贷款 创新创业 就业服务 社会保险